沈阳理工大学学科评估(沈阳理工大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




沈阳理工大学学科评估,沈阳理工大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

郑州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生补充报名考生的准考证打印系统开通的通知

各位补报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博士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网址公布如下:http://gs2.zzu.edu.cn/srch/print/doctorZkz.html

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自行登录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补充报名通过名单以博士招生院系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为准。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0日

长安大学关于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及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初试安排

1.考试方式:线上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我校《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

3.准考证下载及注意事项:网上报名通过并已确认答题纸邮寄地址的考生请于5月25–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使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查阅有关事项。“准考证”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背面必须为空白;

4.测试及考试安排:

考前集中测试时间: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 2:30-4:30;

考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

外国语9:00-11:00;业务课一14:00-15:30;业务课二 15:30-17:00。

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电脑端浏览试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双机位”模式)参加考试,浏览器要求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做备用。正式开考后15分钟未入场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5.考试平台:考试星在线考试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1《长安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线考试指南》)。

6.我校在5月20日将考试专用答题纸、密封条、试卷袋以及寄回所用的EMS快递袋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快递(快递单号见附件2),考试结束后需将答题纸装回对应考试科目的小信封并密封,所有的小信封密封装至已经提供的EMS快递袋中(缺考考生同样需将快递原封不动寄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国家级考试违纪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7.所有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需在5月29日中午12:00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使用学校专用EMS快递袋将本人作答的原始试卷装回学校邮寄的专用试题袋并且用专用密封条封口,通过EMS方式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8.如有特殊情况,请在5月24日前通过电话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复试安排

原则上采取线上远程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时间请关注我校官网后续通知。

三、温馨提示

1.线上考试系统将在考试期间后台实时监控,全程录屏、录像,请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在考试期间禁止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因此导致系统卡顿、退出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过程中,考生电脑、切屏、投屏等操作均可被系统后台自动监控,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视为考试作弊,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经监考人员确认考生违纪情况属实,将终止考生考试。考生若有疑似违纪行为,系统将自动记录,考试结束后由考务工作小组根据记录视频、电脑截屏及录像、作答数据、监考员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2.请各位考生提前调试考试平台,熟悉操作流程,保持手机畅通,做好考试准备(参考附件3考生操作手册),如有困难及时与学校、学院联系。同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及各学院网页通知。如因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学校复试安排可能发生调整,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敬请理解与配合。

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及名称:10710 长安大学

联系电话:(029)82334323、(029)82334775

收件人:研招办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长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在线考试指南.docx

附件2:EMS快递单号.xlsx

附件3:长安大学考生操作手册(考试星).docx

附件4:长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doc

关于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和复试时间的通知

各位考生:

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初试

初试时间定于2022年5月25日-26日进行。

2.复试

复试时间定于2022年5月28日-29日进行。

二、体格检查

考生须于确认待录取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顺丰快递将本人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沈阳理工大学校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邮寄给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24686219,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理学院楼B305室)。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8日

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和政策、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并监督实施过程,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2.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等各项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等各项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全过程中应予以回避。

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督察组,并委派督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质量。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网络远程面试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1.能力方面考核:满分100分。

(1)计算机应用,满分20分;

(2)外国语水平,满分20分;

(3)专业理论、实践技能,满分20分;

(4)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科研成果、论著及科技情报利用能力等情况,满分20分;

(5)对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满分20分。

2.德育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笔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三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已获硕士毕业证书但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加试《自然辩证法》,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要求

1.学校选用“腾讯会议”平台作为统一的复试首选平台,“钉钉”平台作为备选平台。

2.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复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并具备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7及以上版本;笔记本电脑需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以防复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同时,考生还应准备一部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的智能手机,作为二机位视频监控设备,并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客户端、微信和QQ,二机位要求从考生斜后方45°拍摄,要保证考生电脑屏幕和作答过程能清晰的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复试考生以电脑作为远程复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并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4.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在线完成身份识别审核,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5.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6.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络复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

7.复试过程中,考生根据复试小组秘书指令依次进入视频考场进行复试。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视频考场。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由初试平均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评定产生。

六、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中任何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3.复试环节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况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七、录取名单的确定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该领导小组指定的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导师组确定考生初试成绩的单科最低分数线和复试成绩的最低分数标准。

2.复试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育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定。

八、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及时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待录取通知。

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进行审查。

九、监督和复议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督察组全程监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均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招生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

4、公开举报电话:024-24686216

十、复查办法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个人信息、学历、学籍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

山东建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为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人才选拔,提高高层次人才招生生源质量,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01

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招生学科依托学院或科研平台(下称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或学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科)博士招生工作全过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要对参加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02

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考试过程的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不同的考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考核内容,合理制订实施细则,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03

招生学科、拟招生人数、培养方向

招生学科

培养方向

重点领域

导师团队

拟招生数

建筑学

01(全日制)绿色建筑理论与技术体系研究

低能耗建筑理论与技术体系

薛一冰、崔艳秋、叶青(兼职)、李丛笑(兼职)

2

绿色建筑地域性技术及其理论

新型绿色建筑结构体系及既有结构性能提升与控制

傅传国、赵兴权、张鑫、周学军、叶浩文(兼职)、李秀领

2

绿色建材制备与建筑利用技术

刘立强、马洪芳

0

02(全日制)绿色建筑能源与环境系统研究

绿色建筑能源与室内环境系统研究

陈宝明、张林华、于明志、徐伟(兼职)、杨洛鹏

2

绿色建筑节水与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发

陈飞勇、张克峰、武道吉

1

绿色建筑智能化与数字技术研发

周玉成、刘晓平、段培永(兼职)、张桂青、鲁守银、汪明

2

03(全日制)绿色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

绿色建筑设计方法论

刘甦、仝晖、赵继龙、张军杰

2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与数字化集成管理

徐友全、桑培东

04(全日制)绿色生态城区与乡村规划理论及方法

绿色生态城区规划技术与方法

陈有川、崔东旭、李迅(兼职)、陈同滨(兼职)、刘兆德

2

绿色乡村规划理论与技术

绿色城乡信息化平台与基础设施智能化体系

于德湖、靳奉祥、田贯三

1

04

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5月23日之前将考试报名材料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材料收取,所有考试材料均须以顺丰快递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方式,济南市考生可采取送达学校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接收人:王老师,电话:0531-86367033。

(一)普通招考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网报系统生成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阶段材料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两位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专家推荐意见。

5.本科及硕士学习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应届生须加盖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清样。

7.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审核考生材料已提前提交。

(三)缴费

缴费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山东建筑大学缴费平台,按提示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核对无误后缴费即可。

根据《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文件,通过资料审核的考生均须缴纳报名费220元。

05

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安排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包括申请考核和普通考试两种方式。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参加初试,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审核考生直接参加复试。初试及复试均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并熟悉操作。具体操作规程另行发布。

(一)初试

普通招考的考生要进行初试,初试时间是5月28日,初试采取网络远程笔试的方式进行,初试科目为英语和建筑物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二)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资格线,达到复试资格线的普通招考考生和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审核考生进入复试。复试时间为5月30日,复试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复试分为专业课考核和综合面试,由各研究方向博士生指导团队组织考核。

专业课考核以考生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为准,满分100分,时间10-15分钟,采取问答方式进行。

综合面试满分150分,时间20-2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申请审核制”考生在复试时还将对英语、建筑物理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为初试成绩。英语和建筑物理满分均为100分,时间15分钟。

06

拟录取

1、初试成绩=英语+建筑物理。

复试成绩=专业课+综合面试。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各方向(重点领域)所有考生按照拟录取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示。

网址:

https://www.sdjzu.edu.cn/yjsc/bszszt.htm

2、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

3、我校确定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考生自行去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提交研究生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07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的表现,包括学院面试小组成员与考生交谈,学校对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函调等。

对弄虚作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08

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针对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0531-86367172,邮箱:jjb@sdjzu.edu.cn

研究生处招办0531-86367033,邮箱:yzb@sdjzu.edu

(二)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考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各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好招生考试工作,严禁在招生考试工作中有干扰影响录取公平、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责。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博士招生专题”专栏对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考试录取信息进行公布。

全部学科考试结束后3天内,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各招生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在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考核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09

疫情防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招生考试工作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1.成立疫情防控专班。疫情防控专班在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副校长牵头负责,研究生处为工作专班主责部门,校医院、校长办公室、安全管理处、财务处、后勤处、信息化发展与研究中心、各二级学院为工作专班参与部门,制定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2.我校全部专业实施网络远程考试,考生应处于家中或其他独立封闭的环境中,做好自我防护。

3. 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须进行体温检测。各学院在本单位会议室或办公室设立复试小组,同一复试小组评委及秘书应在同一考场内,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做好复试工作场所清洁消毒。准备好消毒剂、口罩、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所有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1小时以上;考试开始前应对房间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开关等,每天考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

5.复试期间,校医院专职医务人员驻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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